项目概况: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业主)2015-2016年度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购买一批进口设备,其中大部分设备均可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为了快捷、合法、规范的引进设备和节省投资,针对这批进口设备的外贸代理服务内容,拟通过内部公开招标的的形式选取代理服务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 外贸代理服务内容:
1. 接到业主通知后,代理业主与设备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外贸采购合同。
2. 受业主委托,负责及时、准确的办理设备进口和免税批文的全部手续等相关批件(必须由业主办理的批文由业主负责);办理过程中业主提供必要的帮助;
3. 按照外贸采购合同条款约定,按时申请开立信用证/对外支付货款;
4. 负责根据外贸采购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设备供应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在符合对外付款条件时,及时通知业主付款。
5. 根据设备外贸采购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后续质保义务及相关附属义务。
6. 负责商检、检疫和国内运输、保险;
7. 在设备出现问题时代表和协助业主向设备供应商索赔。
二、 外贸代理商的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进出口代理资格(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无不良记录,海关信用等级为A类。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近三年(不含申请年度)机电产品进出口总贸易金额合计大于3亿美元。
5.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见附件):
格式一:投标函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四: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格式五:投标人近3年(2012~2014年)的外贸代理业绩
格式六:外贸代理实施方案中重点说明优势和特色服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 服务期限和报价
本次招标外贸代理服务内容包含自中标之日起一年以内业主所有进口设备的外贸代理服务。
外贸代理报价应包括外贸代理机构为完成整个外贸代理项目中招标人所确定的委托招标的范围和内容,其中代收代付或者实报实销部分需注明项目内容。
五、 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制作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应把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 递交或邮寄地址:镇江市长江路402号,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企业规划部(招标办)。邮编:212000。
3. 联系人:企业规划部 徐小淳 电话:0511-81988536
4. 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10:00,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